(一)新增“四上”企業獎勵
當年實現納統的“四上”企業,給予一次性獎勵,其中: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30萬元;施工總承包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6000萬元及以上和專業承包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新增納統建筑業企業獎勵20萬元;其他“四上”企業獎勵20萬元。(責任單位:區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區商務局、區交通運輸局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區文化和旅游局、區新經濟發展促進中心)
對年產值增幅10%以上(含10%)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,加大企業高管團隊經濟發展貢獻獎勵力度,按照其本年度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實現的區級實得財力給予100%獎勵,每家企業獎勵5人。
《青島西海岸新區四上企業培育發展扶持獎勵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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